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注销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4年9月29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高台县政务服务中心60号窗口(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)
联系方式:0936-6633411
序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坐落 | 注销内容 | 证号 |
1 | 蒋雪玲 | 张掖市高台县宣化镇站北村五社43号
|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| 甘(2020)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00776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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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
2024年9月14日